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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客空间入驻学生团队考核办法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8-31

一、创业团队的考核

一、创业团队的考核每年进行两次,分别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;

二、考核程序

    (1)管理服务中心发出书面通知;

    (2)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;

    (3)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,并进行相关调查;

    (4)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;

    (5)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。

三、考核按照《萍乡学院大学生创客空间评估考核标准》进行打分,总分值为100分,并有一定的加减分条件。

四、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与不合格三种。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,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为考核不合格:

   (1)创业团队入园后,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,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,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;

   (2)未能按时向管理服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,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,通过整改无效者;

   (3)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;

   (4)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;
   (5)超出业务规定范围,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;

   (6)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者;

   (7)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;

   (8)因安全问题,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;

   (9)因卫生问题,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。

五、创业团队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、内部管理制度、财务报表、团队人员花名册、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、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
二、考核结果的效用

       1. 创客空间管理中心依据考核结果,评选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新星,并给予奖励;

       2.对优秀创业团队减免场地使用费用;

       3.组织优秀团队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;

       4.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创客空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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